當時fireplace上麵帖的大理石台麵,結果今年3月的時候我弟弟(8歲)在大理石台麵上麵拿東西的時候台麵突然掉下,把我弟弟的腿砸了一片淤青,去看了醫生,骨頭並沒有問題
我們損失是我的gucci眼鏡 $370, 玉白菜(一千多usd), 玉豬(不值錢, 700多rmb), 兩大件的琉璃坊飾品(一件8千多RMB 買的)...這些我們都沒有讓他們做出賠償,隻不過是讓他們把壁爐修好
大理石台麵碎掉,然後地麵的大理石也碎了一塊, 台麵上麵的玉石,水晶擺設全部 損壞. 打電話去那家裝修公司,他們說來修,剛剛出事的那個星期來了一次在上麵鋪了一個木板, 然後說要訂做大理石,已經5個月的時間過去了,每次打電話都找借口一拖,
剛剛我母親打電話,公司老板說"我說給你修給你修,我對你已經仁至義盡了" 我母親說讓他們給一個具體時間,結果人家二話不說把電話掛掉,然後再也不接了。 這種講話方式非常讓人生氣, 我們等了5個月隻為了讓他們把壁爐,地板修好, 等到的隻是他們一而再而得拖.
損壞的物品在4千五左右,重新做大理石台麵,地麵,還不知道, 沒有打算找他們做出人體受傷 (太無價了)
這種情況下是需要找律師,還是自己直接去小額法院? 請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