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這個女的不同意~~~~其實真的是你朋友想離婚的話,先分居2年再去法庭就行了,當然分居前請教一下律師,是不是需要收集他老婆有外遇的證據,這樣的女人,GC當然不能給!
你朋友幹嗎要和她簽這個協議?怎麽看怎麽好像是你朋友想離婚?
本帖於 2004-06-22 13:19:45 時間, 由普通用戶 2stillsuper 編輯
所有跟帖:
•
回複:你朋友幹嗎要和她簽這個協議?怎麽看怎麽好像是你朋友想離婚?
-氣憤的旁觀者-
♀
(270 bytes)
()
06/09/2004 postreply
15: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