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月前搬到了現在的住處,開始是我被咬,爸媽猜是螞蟻,後來看了醫生,醫生說是跳蚤,再後來老公在家裏發現是臭蟲。一個晚上剛滿月的寶寶半邊臉被咬都是包,老公的身上更是慘不忍睹。 就不說精神上受的折磨了,單是一下子多出來的家務就讓人喘不過氣來;本來剛搬完家剛生完孩子想好好歇一歇,結果是天天不停的為了消蟲子折騰來折騰去,不停的洗,噴藥----。消毒完的東西都不知道放哪。現在的情況是房東請專業的人處理了兩次,可是發現還有臭蟲。周二做了一次,我剛剛又被咬了。很想搬出去,可是一是怕把蟲子帶到了新的地方,家裏東西很多,也不能所有的東西都扔掉 (嗬嗬,即使有人出錢買新的,有些東西也是不能扔);二是我和老公帶兩個孩子,一個剛滿月,一個3-4歲正是淘氣的時候,也沒精力再搬家。不知道如果找律師告房東有多大的勝算能拿到賠償。就不談精神賠償。如果房東能出錢請專業搬家公司,給所有的東西消毒,保證搬到了新的地方沒有蟲子就好了。
現在最想知道的是法律方麵是如何規定的,我隻知道房東有義務除蟲。但是我個人認為房東至少在他消除臭蟲的過程中,給提供我們差不多的住處,等蟲子完全消滅了,我們再搬回來。不知道我們的要求過分不過分,不知道還有有其他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