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挺不幸,LG在國內就背叛了她,她和2歲的女兒今年才移民來到加拿大,相依為命。一直沒有工作,錢也所剩無幾。2天前一時糊塗,心疼孩子又沒有錢買好的給孩子,就”拿“了1套孩子的裙子。。。後來就。。。廢話少說啦。。
也是給了2個NOTICE,請問:
1。商店說要寄罰金單給她,一定如數交嗎?
2。商店說要告她,一定要上法庭嗎?現在要請律師嗎?
3。如果上法庭,應該怎麽說好一些?她現在覺得大難臨頭了,說會給她criminal record,是嗎?影響她的入籍和工作嗎?
她原來也是professional的,唉。。
急!!急!!!請“心急如焚”再續下文:你的侄子後來怎樣操作的?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