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有關隱私權的問題,A醫院將您的資料"洩露"給B醫院如果目是因為需要達到完整的病歷資料交待清楚,A醫院沒有任何的過錯.
建議您下一次如果家人需要就醫,您應該以書麵寫清楚病人吃過什麼藥,多少劑量,與何時服用.同時應該讓職班的醫師將這個資料夾在病歷上,因為口頭告知,往往會因為一個病患由多人接手照顧而有所失誤.
至於其他的朋友,少一些苛責多一些同情或許會讓這個世界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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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專業的解答!下次會采納您的建議!
-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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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08 postreply
13: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