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綠燈,她是紅燈,我大約50米處看見與我垂直的路上有三條LANE,左邊兩LANE有許多車,她的車在最右LANE, 且她車右拐有點弧度,我判斷她車要等右轉到我目前的LANE,我除了看交通燈狀況,還留心她車的動向, 做好一旦她車要右轉,我隨時減速。 當我越來越接近交通燈時,她車沒動的跡象,我又是綠燈,我就按原來30或35邁時速前行,可快過十字路口時,她車突然衝出來,我急刹車,可沒用了,我右FENDER 撞上她前門了。
女孩不到十七歲,我想她駕齡不長,她可能認為紅燈右轉比我綠燈直行有優先權。
朋友告訴我,警察判我沒過錯,我的保險金是不會漲。對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