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島租住1年,跟房東一直相安無事(一直按時交房租,也沒煩過他要修什麽),5月底搬家前一晚房東來檢查後當場退了security deposit(雖然隻退本金,以前的其他房東還退相應的利息),結果第二天打電話給我說在冰箱後麵有蟑螂,要call roaches terminator,要whole house都做,所以要stop my check(押金-扣除一小部分還有將近$1600),要將cost 從我的deposit裏deduct。真是無語!現在check 是被stop了,可是從上一次跟我聯係說這件事後,幾天了再沒有房東的電話。
我想請教:
1)對付roaches一向應是房東的責任吧?我們是搬家前一陣發現有蟑螂的,跟房東說過,不過是我自己買了蟑螂藥。我們住那的最後一陣被蟑螂困擾沒跟他抱怨,現在居然要我們做冤大頭:(。
2)這是一棟multi-family house,樓下住印度人,一家三口,憑什麽要我付whole house 的service?
3)該怎樣跟房東交涉?房東是美國人,我英語肯定說不過他,我可以寫email嗎?如果可以,該怎樣措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