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要離婚了,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由 alan_wang99 於 2008-05-26 16:04:32
你若想變被動為主動, 在加拿大與你老婆打官司, 95%男的沒戲. 你贏不了女方. 結果你會更失望. 律師就是拖, 把你的錢吃的差不多了了事. 記住: 在北美離婚能成為女人和律師賺錢的手段, 男的是他們的提款機.
你若想變被動為主動, 有一條路, 帶著你的錢和孩子回中國呆一段時間, 你加國沒工作, 你老婆就沒錢可要. 什麽獅子大開口索要巨額,都是扯蛋. 律師看不到錢, 早就走人不了了之了. 隻有到那種形勢下, 你才有談判的砝碼. 你老婆就沒戲唱.
你若在加拿大與你老婆打官司, 你傻透了. 律師和你老婆樂壞了. 不用說你一個男老中, 就是男老白與老婆在加拿大與老婆打官司, 也得賠光了了事. 句句大實話, 看你可憐, 同情你, 聽不聽在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