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沒有被並購或是重組,您或許是對的,但是樓主的情況不適用

來源: 單身老貓 2008-05-26 11:36:2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8 bytes)
這個規定,如果新的owner重新提出申請,您沒有話可說. 當然樓主真的要想找對方麻煩,他可以再次申請這個工作.這個時候對方就會有一些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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