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公寓和約問題

來源: 單身老貓 2008-05-19 21:30:2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19 bytes)
基本上您因為是按月租屋,所以您的公寓管理有權要求您在租約期滿之後,搬出這個地方,基本上他們必須提前30天以書麵通知您同時必須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事實上依據您的說法,對方的做法並沒有不合理
相關的資料請參考
http://www.dca.ca.gov/publications/landlordbook/index.shtml
如果您拒不搬遷,您的管理公司可以在法院取得判決後強製您搬出,同時所有的訴訟費用都可以要求您來支付,所以建議您最好想清楚,不要因為貪個人之便,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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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啦 -多問- 給 多問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9/2008 postreply 21: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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