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丈夫結婚10年, 我先來到澳洲讀書工作, 然後擔保丈夫過來團聚. 結果去年發現老公有外遇, 乘我在澳洲念書時和女人在新加坡鬼混. 去年回去新加坡幾次和那個女人胡搞. 今年年初, 我忍無可忍就搬出來了. 我屢次叫我丈夫搬走, 因為我借的房子想要還掉. 結果他以種種借口拖延. 最近我回去拿幾樣東西, 發現他們兩個在床上. 我罵了幾句, 把那個女人的東西扔出去, 結果不小心砸到了走道的窗戶. 鄰居報了警.
請教老貓, 我會不會因為這個有不好的記錄? 我怎樣才能在澳洲離婚?
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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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are probably OK if you pay the damage -curiousGeorge2- ♂ (36 bytes) () 05/15/2008 postreply 20: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