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到了離婚這份上,有些積累的怨氣是不可避免的,樓主描述起來有點點偏袒也是可以理解。總的看來,這個故事有點誇張,五六成真還是有的。如果是真的,換誰都會覺得冤啊,樓主不過是解釋她的怨氣的來源。
如果樓主的老公真的打了人,的確不可原諒。其他的問題,因為例子太少,不是很有說服力,而且有些缺點很多男人都有卻沒有影響婚姻,讀的時候有些人難免對號入座而義憤填膺。
要撫養費,為兩個孩子著想,天經地義!沒有任何不對的地方。有些人大概沒養過孩子,不理解做母親的擔憂。
現在寫帖子也難。要觀點要事實,還要時時注意是否公道,嗬嗬。其實很多時候,所寫即當時所想,隻願一吐為快, 那裏顧得了那麽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