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那個小安全島按紅綠燈。
我老婆不在,家人不知道。
我就很氣,冷血的馬路殺手,瞪眼撞我,而且加速很快,托了2米才停,這種人遲早要撞死別人。如果我能通過法律讓她永遠不開車才好。
受害者要賠,肇事者想一毛不拔,這個我理解,所以這是一場較量,我絕對不會便宜他們,我在美國沒學會別的,沒做過損人利己的事情,但是我受了傷害就是要合法力爭,不被別人欺負。如果你父母被撞了,你就認倒黴,說老人沒守交通規則,活該?那是窩囊的東亞病夫想法
我開車>5年,1個ticket都沒有過,organ donor,現在剛工作,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