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從法律的觀點來看
任何工作的offer letter基本上也是一種型式的合約,所以僱主如果無端revoking an offer在技術上也是一種違約的行為,所以沒有錯您可以考慮提出訴訟.
但是現實是,
(A)依據您的描述,您的offer應該算是一個conditional offer,所以如果您的僱主寫明了因為某些原因他可以考慮revoke這個offer,您就沒有話說.
(B)任何法律訴訟特別是有關僱用的糾紛,通常都是相當耗費金錢與時間的問題,同時所以就您的立場,您能夠要求的賠償的base是什麼,除非您能證明(A)對方在同一職位僱用了其他的人,或是(B)對方這麼做的原因是打擊競爭的對手,除此之外,您接受這個工作是您個人的意願,因此法律並不能為您的行為背書.
(C)個人的建議是您應該認真的考慮
(I)與您的原來僱主商討您回鍋的可能性.
(II)專心另外找工作.
其他的問題等您解決了眼前的問題再考慮.
回複:緊急求助:換工作時發生的意外
所有跟帖:
• 他這樣子可以去申請失業救濟嗎? -caliber- ♂ (337 bytes) () 05/05/2008 postreply 19:48:20
• 由衷感謝單身老貓大哥的熱心幫助,可否再請教一下 conditional offer 和 正式offer letter 的區別在哪 -Larany- ♂ (0 bytes) () 05/05/2008 postreply 20:46:17
• conditinoal offer 是法律上的概念, -caliber- ♂ (250 bytes) () 05/05/2008 postreply 20:49:51
• 非常感謝caliber 兄賜教。 -larany- ♂ (0 bytes) () 05/05/2008 postreply 2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