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關於離婚與否,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來源: 單身老貓 2008-04-29 17:21:5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28 bytes)
(A)您應該在經濟上先求自立在考慮離婚. 贍養費與CHILD SUPPORT絕對不應該是您主要的收入.如果您不能了解這點,您最好不要考慮離婚.
(B)如果離婚後他離開北卡,我和孩子可以離開到別的州嗎?要經過他的同意嗎?
基本上這個問題的答覆有兩個部份,第一要看您們監護權的分配與雙方是如何協議的,如果您取得主要的監護權,(孩子跟您住),對方有權要求您不能未經其同意移居到其他國家,然而如果您因為任何理由需要移居其他州,隻要您能履行您與他的協議,他可以充分行使他的探視權不受到任何阻礙,他應該不能禁止您移居到其他州,畢竟美國的法律保障個人的人身自由.這包括了您遷徙與行為的自由. (事實上美國有許多的父母是分居兩州,所以孩子在假期時就得當空中飛人來回於父母所居住的地方)
(C)至於您的第二個問題,基本上在基金滿期之後您應該有權取得部份的的總額,所以應該不會影響到您的權益,但是一句老話,"靠人吃飯的下場通常是餓死了事",所以您不應該指望在離婚後靠他的錢來過活,所以老貓一再說的是"您需要在經濟上先自主才能考慮其他的問題"
(D)離婚要在那裡辦,這個問題的答覆是您是那一州的居民,您應該在這州辦理,但是因為您仍然使用明州的駕照,加上您才遷移到北卡,所以如果您一定希望要盡快來處理您的問題,您可以回到明州,然候在該州提出申請,(假定您在明州已經居住超過一年以上),但是重要的是您在提出時,您人必須在明州.
(E)至於您們雙方的帳務,如果是夫妻聯合的財產,在您提出任何訴求之前, 他有權動用與轉移其中的資產,但是一旦您提出離婚的訴訟,您有權要求法院出具命令要求他不得未經您的同意轉移任何資產,但是這裡有一個根本的問題,如果您在明州提出離婚的訴求,而他人在北卡,明州法院的命令可能對於他的任何行為沒有實際的限製的效力,(如果您希望立即阻止他的行為)您仍然需要在北卡的法院依據明州法院的命令取得一個新的命令來執行,所以在程續上可能比較麻煩.
所以個人的建議是您們如果真的需要考慮離婚,您們應該參考老貓樓上置頂的帖子,雙方好好把每一個問題都談清楚,這樣一方麵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同時將來也無需再兵戎相見.

所有跟帖: 

非常感激老貓的回複! -樹袋熊寶寶- 給 樹袋熊寶寶 發送悄悄話 樹袋熊寶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9/2008 postreply 17:49:34

If you are serious, you must hire a lawer to handle it. -yuan2- 給 yuan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9/2008 postreply 19:36:45

lawer ???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61 bytes) () 04/30/2008 postreply 07: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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