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情況類似,有一份正式工作外加自己的公司。她跟我們推薦她的CPA,說是這個CPA能把她的稅搞得很低,方法是把很多花費都算到公司開銷裏,比如出差,本來是正式工作的公司派去的,公司給報銷,但她也在自己公司裏走賬,以降低自己的taxable income. 還有其它五花八門省稅的辦法,我也沒聽特明白。
我的問題是,我上麵舉的例子(一差兩報),應該是不可以的吧 - 因為正式公司那邊應該會報成expense的吧?萬一被查出來,是違法,還是僅僅罰款就行了?真出了問題後果多嚴重?這樣的CPA敢用嗎?
先多謝各位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