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下共3張卡現,欠20400$. 結婚前卡債不超過3000.
這三張卡的情況如下:
1.主要是我用於買菜,家庭用品,小孩食物玩具衣物看病
2.A卡,在我們決定結婚時,他催促我把錢轉出來,在我猶豫的情況下,他自己打電話轉了出來,並轉到了他的銀行帳號上,而不是我的.
3.B卡,結婚後,他沒有征求我的意見,自己打電話將信用額度申請漲到10000$.
4. C卡, 結婚後,沒有征求我的意見,他用我的名字申請的.
5. 現在這3張卡共欠,大約20400$,信用額度幾乎用完,沒月他還最小限額440$.
我的問題是:離婚時,法官會如何判這個問題?
如果協議離婚,我該如何處理才對我有利.
這三張卡的情況如下:
1.主要是我用於買菜,家庭用品,小孩食物玩具衣物看病
2.A卡,在我們決定結婚時,他催促我把錢轉出來,在我猶豫的情況下,他自己打電話轉了出來,並轉到了他的銀行帳號上,而不是我的.
3.B卡,結婚後,他沒有征求我的意見,自己打電話將信用額度申請漲到10000$.
4. C卡, 結婚後,沒有征求我的意見,他用我的名字申請的.
5. 現在這3張卡共欠,大約20400$,信用額度幾乎用完,沒月他還最小限額440$.
我的問題是:離婚時,法官會如何判這個問題?
如果協議離婚,我該如何處理才對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