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忘了告訴USCIS,會有啥麻煩嗎?咋補救呀?

我在過去的6年裏一直跟我父母住在一起,申請美國公民也填寫了我父母的地址。半年前我婚了,於是我就和LP一起住到了一個新地兒。新地兒是一個apartment,混亂的很,信件常丟,曾經出現過很多次郵局將我們的信件發送到另外一個房間的事情。所以出於不願意讓USCIS給我寄來的重要信件丟失,我並沒有告訴USCIS我搬家了

我在我父母的居所的房間仍然保留著,我也有我父母居所的鑰匙,我的很多私人物品仍然在我父母的居所。當然出於同樣的原因考慮,我的很多信件也是發到我父母居所的,比如一些賬單和工作單位發來的信件。由於工作地點和父母居所非常近,我每天回家拿一次信。

最近我又因為name check打電話給移民局催債,得到了同樣的一封信件,說的還是同樣的話,本來都打算扔掉了,但是小不在意看到最下麵有幾行字

Please remember: By law,every person who is not a US citizen and who is over the age of 14 must also notify the Dea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whin 10 days from when they move

這信原來也收過,不過知道他們是在講廢話所以從來沒怎麽看過。現在猛然發現我需要改地址,但是第一怕他們給我發來的信寄丟了,第二我已經在新地方住了快1年了,現在改遲不遲?如果不改,會在入籍的時候給我帶來什麽麻煩嗎?

主要問題是我在拿到公民以後要給我LP調整身份,這樣的話我肯定是填寫我現在住的地址的,並且也會告知USCIS我在現地址住了多久,這樣的話,是否移民局會因為我沒有在申請公民的時候更改地址而說我提供不實信息?會有什麽不良後果麽?

我LP也忘了更改地址了,她從她原來居住的地方搬到我們現在住的地方時候按說也應該通知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但是真沒人告訴我們還有這麽一出。現在住了快1年了,改地址還來得及嗎?會因為沒有在10天內告訴他們有什麽麻煩嗎?該怎麽補救呢?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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