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個H4的朋友當時是否有有效的SSN?還有他們當時報稅是否按照“resident”的身份來報的?你應該知道報稅時候的resident和non-resident並非由是否持有綠卡而決定的。還有FILING STATUS不可以是“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更多的參照我給樓下回複的時候提到的文件,page12,13
http://www.cbpp.org/eic2005/eic05-factbook.pdf
總之:不要因為你朋友是H4,但是沒有拿到EIC,就認定H4的身份不可以。
是我沒有說清楚嗎?
所有跟帖:
•
回複:是我沒有說清楚嗎?
-tax2-
♀
(143 bytes)
()
04/09/2008 postreply
22:30:46
•
She has no SSN,that's the point.
-洗手做羹湯-
♀
(116 bytes)
()
04/10/2008 postreply
1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