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麽好辦法

很能理解你的顧慮。 可是房東也有類似的顧慮。 security deposit 的目的是一旦房子有損壞,房東可以用這些錢來打理。
如果 security deposit 變成了 last month rent, 那就不再
secure 了。

隻要你們州的法律允許 security deposit。 你大概還是付最後
一個月的房租好。 如果能讓房東給你
寫個書麵的保證,他在多長時間以內一定會把錢還給你,那也
可以。 至少要讓他知道本地的法律規定是什麽。

一般的 state law 都有規定說 security deposit 要在多少天
以內退還。 我們這裏是 30 天。 如果 30 天以後你收不到錢,
隻有打官司。 不過我們這裏的法律規定你打官司可以要2倍的
security deposit.

如果你自己決定賴掉最後一個月的房租,那就是違約在先。 這樣
做隻有把房東逼到一個死角裏。 如果我是房東,
在這種情況下,會先 evict 你。 然後上法庭告你違約。 隻要
又了 court record, 你以後再租房子就困難了。 別人在
background check 的時候都能夠看到你的 eviction. 所以說
還是要謹慎。

作為房客,你能夠降低這種風險的手段就是找一個 reputable
landlord. 好比說正規的 apartment. 但那樣可能會比較貴。
所以是個 trade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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