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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說他事發但夜就要求了翻譯.去的地方給他提供律師.但我老公聽翻譯的暗示最好自己請,就把公派的拒了.怕公派的對我老公不力.現在我老工和我對了口供.到時說他隻是用腳輕輕碰了我.我以為他是踢我,我後來抓住他不放的.他胳膊上的傷也不一定是我弄的.因為當時和激動,我們都沒有注意他胳膊上的傷.他的傷也有可能是打球或者做實驗受的傷.但警察已經認為是他踢我我就抓破他的事實.我在想如果我按勞工說的去說,他隻是碰了一下我,我就不讓他出去,並且弄破了他胳膊,法院會不會放了他又抓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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