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請教斑竹關於在稅表上冒充簽字的事情.

老婆仿冒我的簽字去聯合報稅,本來實在是不想再糾纏了.娶了這樣的婆娘,算是我倒黴.可日前她竟然又打電話回國侮辱我的父母,老娘被氣得渾身哆嗦,血壓升高.我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想問問這裏的斑竹和懂法的人,在美國,即便是夫妻,如果一方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授權就替對方簽字,這算不算是違法,我該到哪裏去告她.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