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的律師是應該跟警察聯係, 而不是檢查官, 對嗎?

情形是:

1. 警察把我帶到警察局.
2. 警察局的DECTECTIVE 開單子, 寫ALLEGE, 指定上庭日期.我簽字保證上庭,離開警察局.


我曾問過律師, 是不是要跟DECTECTIVE聯係,律師說不,她會跟檢查官聯係.難道律師非要等到事情拖後嗎?

我是FRIDAY上庭,律師說會代表我上庭,還告訴我不用去. 但是到今天律師都沒有收到我的文件.

請問我該怎末辦? 謝謝老貓.

另外,處分是什麽? 不想留下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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