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 還有問題.
1. 仔細看了單子, 是被 alleged, 警察開的單子. 請問老貓, 這個跟 charged 是不是有所不同?
2. 如果律師介入, 能有沒有可能 DESTROY 鄰居的證明? 我用 destroy 這個字, 是說明鄰居的證明沒有價值.
因為我和LP反複回憶, 沒有人能夠清楚地看到我們爭執, 有可能聽到.
3. 我LP做為最重要的證人, 一直一口否定, 檢察官能完全無視嗎?我的意思是說, 警察有獨立證據不可以不管,一定要做什麽, 但是檢察官或者法院能完全忽視我LP, 和我的立場嗎?
4.雇主現在看到的我的背景調查可能是清白, 但是要上庭.可能會給我工作, 那會不會過一段時間再追問我有沒有結果?
你的回答對我非常重要,先謝謝老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