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ild support是不是也會隨著他的工資漲而漲?那我應該在離婚協議裏數額是應該怎莫規定哪?按%?
一般的情況您可以在當地法院file一個文件每年要求重新釐定新數額base on您個人的需要與對方收入的增減,但是法官不一定會同意您的要求,因為這個數字的更新是依據個人的需要而不是對方收入的多寡來決定.
2。如果他不同意我所擬的離婚協議,那法官會判嗎?還是我們再上法庭前必須達成一致?
一般的情況法官會擇期在開庭給予您們足夠的時間重新協商,當然您們也可以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為由要求法官來決定.
3。在我們商討離婚時,他多次提到將來要回國發展,他告訴到時他隻能付給孩子他工資的一定比例的人民幣,不能再支付美元,其實他就是不想再養孩子了。我想問如果他回國,我是不是就真的就拿他沒有任何辦法了?
美國法院的判決在中國沒有任何實際的效力,如果對方不合作您需要在中國重新以美國法院離婚判決的事實要求重新做出判決,但是沒有人可以保證中方的判決一定對您有利,
4. 我想讓他將來負擔一半小孩的教育費用(高中包括大學),不知道美國有沒有明確的條款規定他應付的比例?
要看您所在的州,一般是到18歲,但是有些州可以達到21歲,至於大學的學費,一般是由您們自己來協商決定.
5。他想每天隨時都可以來看孩子,我告訴他我不同意這種做法,他可以周末或是節假日等來看,他說我這是阻止他對孩子的探望,所以如果我不同意,他以後都不會來看孩子,並且和孩子說是我有意阻撓。我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有關於非監護方看孩子的規定。我覺得他的要求很不合理。
雙方都有理,但是不要用孩子做為傷害對方的武器,事實上這個事情應該可以經過協商來安排,不要太情緒化了.
6。他養老賬戶的錢算不算共同財產?我離婚後帶小孩,那婚前的共同財產我們是不是不應該完全平分?其實我們根本沒什莫錢,就因為窮,才覺得完全平分對我不公平。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他的"養老賬戶的錢算不算共同財產"是否算共同財產要看您所在的州採取的是那一種婚姻法規(美國基本上有兩個不同的體係)然而一般的情況他在婚姻中所累積的401K您有權獲得一部份,他將來所獲得的,您可能無權動用.
那婚前的共同財產我們是不是不應該完全平分?這個取決在您,請參考老貓樓上的一個帖子有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