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P您好!我於2004年6月5日持H1-B簽證來美國一所大學從事研究工作,享受三年免稅至2007年6月4日。我的問題是我的一張paycheck是5月19至6月1日,6月2日至4日的工資在下一張paycheck上,請問在報稅時,我是否需要根據paycheck計算出6月2,3,4三天的工資數以及所交的聯邦稅數來報免稅,還是可以就算到6月2日算免稅,我不是一定要那三天的工資免稅,隻是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非常感謝你這個好心人的幫助!
H1-B 報稅問題請教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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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字麵意思你要扣出免稅的3天, 以後的算你上稅收入. 通常 -stp- ♂ (47 bytes) () 03/17/2008 postreply 14:03:50
• 回複:按字麵意思你要扣出免稅的3天, 以後的算你上稅收入. 通常 -07072007- ♀ (22 bytes) () 03/17/2008 postreply 18: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