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個台灣女生合租,房子月底到期,因為我找的房子不AVAILABLE, 我打算下月中旬搬出,OFFICE 也已經答應,按天算錢.說好我會自己一人支付到下月中.結果後來她房子也沒找好,說是要到下個月底才能搬家.並提出要我支付一半房租一直到下月底.
我很生氣.
我該支付嗎?如果不付,好象也沒有辦法,CONTRACT 有兩人名字(她這樣威脅我的.).算下來比我原來的計劃也差不了多少錢,可是就是生氣.
請教房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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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less u're the sole name on the contract, otherwise NO!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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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2008 postreply
10: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