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在我的腦子裏很久了。今天借此案例問老貓和本壇高人。
第1步,我相信現代科技可以檢測出“被懷疑車”與樓主的車確實發生過“接觸”-即,樓主的車的被撞部位能檢測出有屬於“被懷疑車”金屬或油漆或其他材料的微量元素。
第2步,如果交通事故警察可以就兩車的碰撞部位,大致(>50%幾率)推測並還原出碰撞發生的經過,-即“被懷疑車”刮擦樓主的車的幾率高於50%。
我的問題是,如此程序,得到的證據(當然費用必然是昂貴的),可否作為呈堂證供?
若可以,並得到勝訴,可否訴求“被懷疑車”主:
- 上述的檢測費用;
- 保險損失。
謝!
請教老貓及其他高人 - 如果有這樣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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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t is not 100% evidence -needwait..- ♂ (45 bytes) () 03/13/2008 postreply 09:56:27
• 回複:請教老貓及其他高人 - 如果有這樣的證據 -單身老貓- ♂ (37 bytes) () 03/13/2008 postreply 10: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