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提供了無數的方式來保護個人的權利,但是不包括自己個人執法.
您的朋友木前需要的是需要諮詢律師看看她應該如何處理她目前的問題,然而所謂"終身羞辱"或是"因為孩子不能離婚"可能隻是言過其實了,她永遠有選擇,隻是要看她如何選擇了. (任何人隻要肯站起來,都不應該成為弱者,
隻能說這是您與您的朋友對美國司法係統的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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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對了!隻是我不認識她。不過她那老公是 stupid enough!
-be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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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08 postreply
18: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