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AUTISM FUNDING

我們一家都是加拿大稅務公民,來到SEATTLE居住, 老公拿TN, 我和兒子拿TD簽證, 兒子有AUTISM, 原來在VANCOUVER時BC省有FUNDING 用於TRAINING, 來美後問BC省的有關部門, 他們說我們不能再申請FUNDING, 因為我們不是BC省的RESIDENT. 請問這是否合理, 另外美國有沒有類似的FUNDING可申請?誠請知情人士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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