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律專家,美國大公司賴賬怎麽辦?

我們去年10月份時從美國的一家拍賣公司買了一批貨物,由於貨物不在同一地點,有幾件我們今年二月份跟他們聯係運輸的事,開始一切都正常,突然有一天拍賣公司告訴我們其中的一件賣主自己要用,就收回去了,因為拍賣過了太長時間,所以就按銷毀處理,也不退錢,其他幾件在同一地方的就讓我們去取.賣主和拍賣公司都是美國很大的公司,這件事整個看起來就是耍賴,根本就不象大公司的所做所為,像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麽辦,貨物總值$6000左右,請律師是不是還不夠付律師費的,有人會願意接嗎?有什麽途經能把這錢要回來呢? 先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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