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很有幫助. 我也看出我的婚姻到頭了, 就象一位朋友說的, 給自己一條路, 給對方一條路. 今天她回了一個我DIVORCE的提議. 簡單的說就是VISITATION 要我兒子高興, 沒有定期一說;CHILD SUPOORT 要按我工作時的工資算到十八歲.最後大罵了我一通.
我準備請MEDIATOR一起和她談談, 也許我們能達成協議.
教訓:當你的配偶不信任和尊重你, 並又不能在幾個主要方麵達成一致, 離婚是早晚的事.
謝謝大家回貼
所有跟帖:
• 如果你沒有工作,她還得負擔你的生活費呐.看來和這個女人沒理可將 -老恐龍- ♀ (0 bytes) () 02/29/2008 postreply 03:32:05
• 你要真蠢到放棄家產和她對你的應付生活費,可就活該了。 -脊梁硬- ♂ (0 bytes) () 02/29/2008 postreply 06:21:38
• 看看下麵我說的就知道世界上有這麽蠢而可憐的男人.找律師好好 -bluewater-cir- ♀ (29 bytes) () 02/29/2008 postreply 08:07:26
• 回複:謝謝大家回貼 -斷翅紫蝶- ♀ (81 bytes) () 02/29/2008 postreply 08: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