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能否就隻是看到我包裏有他們出售的商品,就有權利扣留我的東西?
在合理的懷疑的前提下,如果您不能提出確實的證明您是物品合法的主人,超市有權扣留這個物品,因為在法律上超市本身是屬於一個"私人產業",所以在超市的內部,對方有權這麼做,
(樓下有一個案件,類似與您的情況,您可以參考)
2,即使檢查出來有他們出售的物品,超市如果舉證,比如video tape record,比如witness,,,來十足的確定我是從他們貨架上拿下來,再在未付款的情況下,裝入我包中,然出門。如果超市不能夠舉證,哪這算什麽呢?他們並沒有出示他們存有video tape record。
一般的情況, 您是對的,超市需要有明確的證明來指控您偷竊店餒內的物品,警方才有可能讓其成案.然而因為您是在超市的產業之內,對方有絕對的權利要求您出示購物的收據,或是要求您讓他們搜索您的皮包,事實上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您問心無愧,讓對方搜查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同時如果您一開始就與對方合作,根本不會惹出這麼一肚子的氣,所以隻能說您要不是真的剛來美國對這邊的一些生活習慣不太熟悉,或是您當天真的心情不太好... :-)
3,超市當時讓我簽哪個“永久不能進入店子”的單子,警察就在旁邊“和稀泥”+忽悠,鼓勵我讓簽了,我堅持拒絕,最後超市和警方都沒有堅持讓簽。如果這樣,是不是至少就是我並沒有過失,無罪。也不需要上法庭
同樣您說警方在"和稀泥",這是您的想法,老貓無法評論.(在老貓看來雙方的做法都沒有錯)
至於您未來所麵對的是什麼問題,基本上老貓不在現場,所以不知道那名警員到底做了些或是說了些什麼,這隻有您自己可以回答了,然而根據您的說法,警方應該是在衡量沒有明確的證明的情況下,所以沒有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同時根據美國司法的基本概念,您在未經審判,並獲得判決之前,您永遠是"無辜"的.所以在法律上沒有錯,您是"沒有過失,無罪".....
4,超市的工作人員,理論上是不能夠出庭,擔當“證人”的角色的,對嗎?老貓
您這是引用誰的理論? 老貓可沒有聽說過,說來實在慚愧 :-)
基本上如果警方拘捕您,同時檢察官決定起訴您,超市的工作人員可以擔任檢方或是您的"證人".這取決對方的證辭來決定.
回複:請老貓回複這個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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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拒絕與商店合作,等警察處理是正確的。
-sjy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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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8 postreply
18: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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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She was right not let store people search her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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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8 postreply
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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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為這邊的商店真正尊重消費者呢,沒想到消費者這樣被冤枉了,居然什麽賠償都得不到
-曬太陽的大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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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08 postreply
2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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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超市就慘了,你看到的就是如何從超市獲得賠償
-步戰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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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2008 postreply
0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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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二十多年了, 從沒看到或遇到類似情況。
-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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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2008 postreply
17: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