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期望好心人能幫上一把

1999年市政動遷,我們與區房地產集團合同購買該房使用權
手續屆齊。期間正常經營依法納稅交一切bill。
2003年接到書麵通知要拆遷,說要開發該地區
2007年初該房地產集團才與我們協商賠償問題
2007年8月基本協議完成,
2007年10月突然接到區房管所通知,說此乃違章建築。
2007年12月強拆
至今我們分文未得。

法院同誌勸我們別告說對方有背景,的確,這個集團和我們談協議的時候證明過他們的能量。比如,破門而入,玷汙人格,違反憲法通則也不怕公安警察之類的行為。110警察來了之後他們打電話給公安局付局長,然後把手機交給110警察。
信訪辦的門我們踏遍幾位同誌無能為力。
區,市,中央領導的信都寫過,石沉大海。

我們都是經曆過67十年代運動的一代,實在不想為了房子丟掉性命。隻要一個公平合理的賠償讓我們可以安穩養老,生病也看得起醫生。

老吾老已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所能做的就是祈求佛祖保佑你們這些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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