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etswrap.com/dvinfo/psych.htm
所以老實說您的想法與實際的法律程序有相當的差距,基本上您先生的自白與證人的證詞應該已經足夠起訴您的先生,您現在能做的是盡快找一個從事"刑事法"的律師協助您先將您的先生保釋出來,(出來之後他可以考慮逃到中國去一輩子不回來...:-)
當然重要的是爭取檢察官不起訴,或是盡量考慮以其他的方式換取較輕罪名的起訴.總之"不認帳"恐怕不是什麼好方式.必要時以認罪的方式取得緩刑,心理輔導與社區服務都是好的方式.
不過因為您沒有受傷 (這是您說的,隻是不知是真的還是您比較耐打 :) 所以如果真的進入司法程序,後果應該不會太嚴重,總之您們需要正麵的麵對這個問題,老實說如果您們不認真檢討,您們最後失去的可能不是綠卡或是錢途,而是您們的婚姻.
希望您能夠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