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美,但一年前有ARREST RECORD,是DOMESTIC VOLIENCE。但現在案子已經被DISMISS了。我上了法庭一次,法官讓我們夫妻去谘詢,以此告終。我想請教大家,有了RECORD真的不好回國嗎?有沒有回國後手續麻煩,但還是返美的例子?
此外,除了法庭出示的DISMISS的證明,我還可以詢問其他的相關材料嗎?
壇子上很多案子都是一些不太重要的ARREST,我都看了,我不知道DV的案子輕重緩急是否和其他案子不一樣。所以謝謝大家解答。
雖然壇子很多ARREST的舊帖,還是想問問。謝謝幫助!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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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發問,謝謝老貓解答下,可以嗎?
-shuangshuang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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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08 postreply
1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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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雖然壇子很多ARREST的舊帖,還是想問問。謝謝幫助!
-請教一下,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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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8 postreply
0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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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樓上的,順便再求解答!請老貓幫幫忙!感謝!
-shuangshuang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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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8 postreply
11: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