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各位幫分析一下

我不認為銀行可以讓你以你朋友女兒的名義開帳戶卻由你來控製,甚至你連她的監護人都不是。就算你和她開個聯合帳戶,她也有權利單獨對帳戶進行操作的。

不過我認為這個忙可以幫,如果她父母對你有恩,你也應該幫。這20000元本金不是你的收入,你不用為之繳稅;不過,如果錢存在你的帳戶裏,那是會產生利息的,它與你自己的錢的利息無法區分,會在銀行給你的1099-INT表中一並出現,你在次年就要為此繳稅了。不過,這點兒利息的稅不多,大約----

假設你銀行的Savings的APY=1.75%(這已經算挺高了,當然你可以用網絡銀行,現在還在3%以上),你的所得稅率25%(不知道你收入多少,純屬假定),那你明年為此大約要繳:
20000*1.75%*25%=87.50
不過百八十塊的樣子罷了(隻少不多,因為你實際上是整存零取的)。

記住保留好所有與此有關的收據和銀行記錄,以備IRS將來可能的核查(這3%的概率是每個人都會麵對的)。

最後,我有一點想提醒你,如果說錯了還請原諒,就當我沒說。這個利息實際上是你朋友的(雖然你為此還繳了稅),所以我覺得,要是我,作為朋友,我會把利息一起給她女兒,這樣子我心裏坦然些。最不濟退一萬步這麽想,就當是還她父母當年對我好的人情吧。當然,你和你朋友之間該怎麽做,還在你自己和你們之間的交情了。

說得不對或不周全的地方還請包涵。

不用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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