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東的multifamily的二樓,三房一廳,lease 1年,還剩有5個月,沒想到房東現在說我們得提前搬。原來他的multifamily應該自住1層,租一層,這房東把兩層都租了,被鄰居告發。
我們07年6月租這房子(租金$1900/月),是因為9月要生雙胞胎,我生之前等於有三個多月隻住我和我先生兩人,現在寶寶們才4個月,又是冬天,有寶寶東西多多了,再找房子多麻煩 :(。
房東是美國人,我們覺得他這樣顯然不對。該怎樣跟他協商呢?當時房東還要了我們2個月的押金($1900X2).
若不得不搬,我應該維護哪些正當的權益呢? 謝謝
租房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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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上寫如果他違約要怎麽樣呢? -活在別處- ♀ (0 bytes) () 01/19/2008 postreply 19:08:46
• refund the deposit and pay the moving cost -wxc2008- ♀ (0 bytes) () 01/19/2008 postreply 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