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配合的義務

有那位高手知道在汽車保合同裏,被保人配合的義務究竟什麽時候為止?舉例來說,我買了撞車保險,發生事故後很快通知了保險公司,我的保險公司付錢幫我修好了車.然後保險公司終止了保險合同.將近一年後保險公司又通知我,他們要和對方打官司,要我配合作證.我的問題是,合同已結束了,我還有義務配合我的保險公司嗎?順便說一下我在紐約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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