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工作,她讀博士。沒有孩子。分居一年了。雙方無過錯。她不想跟我過了。如果我們對財產達成協議,應該說雙方沒有什麽有爭議的地方。我在新洲,她在賓州。結婚4年。請問如果我提出離婚,怎樣做才是最簡單,最快捷的方法?怎麽個程序?
實在不願繼續拖下去,早離早解脫。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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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幫忙嗎?單身老貓,可否給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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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2007 postreply
07: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