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將協議離婚

在美國辦的離婚,回北京結婚,用大使館辦的那個“無配偶聲明書公證”夠用嗎?從另外從Google搜索看到,說是持美國法院離婚判決書的離婚者,本人或其原配偶係中國公民,應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離婚判決,是不是這回事啊?

哪位辦過的大俠給講一下,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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