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遞了PETITION,明天將是30天的最後一天,如果我們已經商量好了協議,那我是不是不用RESPONSE了呢? 如果不RESPONSE,對方要求改動部分協議,那我是不是很不利啊,他們可以要求法庭單方判離婚對吧,而我也不能申訴
2.一個孩子的撫養費現在我們自己在ALLLAWS.COM上算的,按對方沒有工作零收入,如果對方明年初博士畢業,開始工作,我還可以申請改變降低撫養費嗎,我們是協議的撫養費
3,如果對方贍養費我們協議定到明年12月截止(12年婚姻),法官會不會另外判決更長的時間,12月以後對方如果情況不好,是否還可以重新要求新的時限
謝謝大家
回複:將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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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在30天內有Response -techy- ♀ (76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14: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