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您的建議。我們已付了律師一千刀,如果換不知道要不要得回來。

因為是在外州開庭,律師很不好找,這個律師我們很早就聯係了,並告訴她開庭日期,她預約我LG在開庭日的前11天再具體談CASE,我LG問她來不來得及,她說來得及。我LG在預約當天把CASE的資料和證據email給她,她和我LG電話談了半小時,然後叫我們付1千刀,以後談話另收費$185/小時,我們付錢了。她沒再聯係我LG。LG出發前兩天打電話給她秘書,通知開庭日要去了,沒想到是這種情況。
我以前沒和律師打過交道,是不是美國的律師大多數都這樣呀,不知道我們需不需要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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