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辦的離婚,回北京結婚,用大使館辦的那個“無配偶聲明書公證”夠用嗎?從另外從Google搜索看到,說是持美國法院離婚判決書的離婚者,本人或其原配偶係中國公民,應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離婚判決,是不是這回事啊?
哪位辦過的大俠給講一下,不勝感激!
回北京結婚, 需要把美國的離婚判決書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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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但你的離婚判斷書要找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
-rabbit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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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07 postreply
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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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不用,但你的離婚判斷書要找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
-孩子他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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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07 postreply
18: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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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公證的。但有的涉外登記處要求在他們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
-rabbit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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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07 postreply
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