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幸的是,今早聯係警察,被通知:對方提供了不在場的證據,居然是說,他在我事故前的很短的時間,有另外一起車禍,他一直留在那場車禍事故現場。說他的保險公司還會給警察fax,所有他說的關於另外一場事故的相關資料。警察說,現在還在調查中,還需等待。
非常傷心,現在有疑問,
1,是不是如果這個警察下了結論,且不利於我們,就無法再修改了?
2,如果警察的最終結論,認定對方無過,是不是對方保險公司肯定不予以賠償?
3,在這種情況下,對我而言,需要做好什麽樣的積極的準備?
4,還需要什麽可以和警察繼續進行argue的呢?所謂的交通法庭,是不是我可以提起上訴,如果上訴,這個法庭的費用很高嗎?
希望老貓,還有其他的有經驗的有識之士,能否多給些幫助,作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