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時間大約是早上11點左右,和學校去field trip 爬山. 下山的時候(5 ft deep slope) 我弟弟和其它的同學小跑下來,老師隻是跟他們說不要跑,沒有特別的製止他們, 然後我弟弟被一堆樹葉絆倒. 把臉, 腿, 手都有嚴重擦傷, 而且手腕骨折.
問題是,但是並沒有任何人打電話給我們通知我們孩子受傷, 而是到了等他們11點半回到了學校, 才打電話說孩子受傷,還在電話上告訴我們 "not to worry, XXX's fine, He's only having some swell on his wrist, and some scratches on his body."
我bf急忙趕到學校, 到了學校孩子的手根本就不能動,臉上和腿上的傷也不實他們說的那麽輕. 然後director 和老師一直跟我說是孩子自己的責任,沒有聽他們的話
我bf什麽都沒有說, 而是把孩子趕快帶回家 (因為我家旁邊就是醫院). 回到家以後發現手腕已經非常的腫了,一看就是明顯的骨折,我們就把孩子帶到emergency.
這件事情裏麵:
一.Teacher has the power over students, and yet they tried nothing to stop the student from running down a 5ft deep slope except tell them now to run.
二. 在發現孩子受傷後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把孩子送到醫院或者是打電話給我們,而是把孩子帶到學校給director 看,然後才打電話通知我們孩子受傷, 在電話上告訴我們傷並不嚴重, 在這中間已經耽誤了將近兩個小時了
在這間事情裏有老師的責任嗎? 還是全部都是孩子的責任? 醫藥費應該又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