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號我駕車從銀行去商店的路上, 遇到一個紅燈我就停了下來. 過了10到15秒(甚或更長) 一輛警車停在我車後.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大約2分鍾) 那警察走了過來要我的證件. 我問他有什麽問題, 他說我闖紅燈. 我說我不是停在紅燈前嗎? 他說我闖的是後麵的那個紅燈. 那時我轉身想看看後麵的那個紅燈距離我的車有多遠, 因為保險帶的原因,轉身很困難. 但我到家後仔細閱讀罰單, 才發現他給了我3條罪狀, 闖紅燈, 沒係保險帶,車牌照模糊(德州法律車牌照不能帶有邊框). 我打電話給一個老中警察谘詢怎樣去警察局投訴, 又被他洗了一通腦(並不合情理. 都是為那警察開脫的話). 我就覺得有時您不能與做他們這行的人談這種事.我駕車15年沒有忘過係保險帶! 除非有時在停車場內. 這個罰單分明是找碴的, 因為他已經在車上寫好了一切. 而且他隻敢對我說我闖紅燈, 不敢對我說我沒係保險帶.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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