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我在美國,現有一美國公司想從中國進口一批嬰兒服裝,讓我幫忙從中國找貨源。俺第一次做貿易,也不是自己最大的興趣,隻是曾試一下。
我就上網找產品了,結果發現很多中國工廠在alibaba或者made-in-china賣的服裝是貼美國或歐洲牌子的,比如GAP, carter's等等,這些工廠應該是替GAP或carter's加工時剩餘的外貿尾單。我就疑惑:這些外貿尾單產品如果未經得品牌所有者(即GAP 或者carter's)公司的允許,就在中國進行銷售,應該屬於侵權行為吧?
好吧,這個國內的事,我管不了。那麽,如果這些外貿尾單出口到美國,在美國市場上進行銷售,是不是毫無疑問地要吃官司了?GAP或者Carter's公司肯定要起訴,屬於侵權行為。
不知道我的理解正確嗎?請高手指教。
進一步地,如果我想從中國進口嬰兒服裝在美國銷售,隻能是中國本地品牌,或者是這個希望進口的美國公司的自有品牌,這樣理解正確嗎?
謝謝!
想谘詢一下,有關中美服裝貿易中的品牌侵權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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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 at what this guy got for 在美國市場上進行銷售counterfeit products
-TwinTur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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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07 postreply
19: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