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LP第一次出禍了,緊急求助請幫助分析一下怎麽解決?

這個事故是不是我們的責任,對方速度我們認為超過40MI限速,但警察也沒說什麽。

對方直行車有優先權,所以這種情況您有錯居多.
同時您的LP當時有雷答測速槍嗎? 您如何說是對方開得"太快"....在法律上您們以為...並不代表任何實際的意義,您必須有實際的證據.

二。我們是半保,保對方不保自己。這種情況下,我們如何做對自己有利?

先將這個情況交給您的保險公司來處理,這個時候您不需要太緊張,不過您應該請您的夫人將當時的情況詳細用書麵紀錄下來,至少這對於日後處理這個問題時會有一些幫助.

三。我們要不要在24小時之內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還是在周三取事故報告前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

通知您的保險公司 NOW !

四。這種情況警察會不會再開給我們罰單?

如果當時沒有開罰單,日後應該不會再來一個"回馬槍",這個您可以放心.

五。對方會不會告我們?

有可能. (一般對方有兩到三年的追訴期,所以有可能,這就是您現在須要趁著記憶猶新時將整個情況用書麵紀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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