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

租管理公司的房子一年,和約滿後搬家,他們要我付他們換地毯和粉刷牆壁的費用共1300.00。我不服,因為我住的時候樓上曾發過水到我們家,我住一樓也曾被淹過水,事發當時有找過OFFICE,他們都隻是派人來清幹了水,吹幹了地毯。我認為不是我的責任。現在他們找了律師並且將欠款放到我的信用報告上了。我該怎麽辦?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